2012年我区贫困精神、智力残疾人将全部实行生活救助
更新时间:2012-01-02 字体大小:大 中 小
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心,切实做到民生为本,区委、区政府批准决定,从2012年起,全区贫困精神、智力残疾人将全部实行生活救助,纳入区级民生工程管理,由区残联、区财政局、区民政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,规定了申请、申报、审批程序,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。每人每年救助660元,每年区财政拿出60多万元,惠及全区所有贫困精神、智力残疾1100人,真正实现了对全区贫困精神、智力残疾人救助全覆盖。
潘集区残联
2011年12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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